解读 公租房 共有产权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布图 便民服务

2018年9月14日,西安市政府发布《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》,对已有保障房结构进行调整。把租赁型保障房(含廉租房、公租房)整合为公租房,面向中低收入家庭、各类人才和新毕业大学生供应;把经济适用房、限价商品房整合为共有产权住房,面向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本市居民和各类人才供应;对经济适用房、限价商品房不再立项新项目。

自2019年7月1日起,西安市已全面停止经济适用房、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,并展开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。 已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家庭,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房、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。已取得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的家庭,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。列入经济适用房、限价商品房轮候库的家庭,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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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安居
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
单位自建人才公租房
高水平大学生选调生公租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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